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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法規.環保.車牌訊息 |
2005 / 01 / 21 |
收費停車逾期未繳將放寬 逾七天罰三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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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01 / 13 |
反飆車條款 超速60公里 罰鍰6000起跳 |
2005 / 01 / 07 |
4尾車牌 不再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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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01 / 07 |
防偽車牌七月起換發 新執照、第三車牌通通換 |
2005 / 01 / 07 |
重型機車 大降牌照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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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01 / 01 |
從94年1月1日起,機車出廠滿3年才需每年實施定檢1次 |
| 所有 違規項目及罰鍰金額 |
| 【中時電子報 】 2005 / 01 / 18 (星期二) 陳嘉宏/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修正案進行朝野協商,未來駕駛人在收費停車處逾期未繳停車費之罰鍰規定可望放寬。在主管機關發文通知七天內,若仍未繳納,才處新台幣三百元罰鍰,此草案可望在本會期完成三讀。 現行條例規定,在停車收費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者,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兩百元以下罰鍰。也就是說,駕駛人只要忘記繳款,超過繳費期限一分鐘,就可能被罰最高一千兩百元。 |
資料來源:網路上取得 |
| 【中時電子報 】 2005/01/13 黃如萍、陳重生/台北報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審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增訂反飆車條款,車速超過速限六十公里以上,罰鍰從六千元起跳;逾時停車未繳罰單,從六百元降至三百元;測速照相設備,必須於設置地點前方一百至三百公尺前明顯標示。 流量小的路口先推動開放紅燈右轉,高流量路口或設有禁止標誌的路口仍不得紅燈右轉,但罰鍰從一千八百元降至六百元。 現行易處吊扣的規定被刪除,但增加分期繳納規定,未來民眾不得再拿駕照扺扣罰單,一律乖乖繳罰款,但可分期付款。 立院交通委員會昨日審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九十二個條文中,修正條文多達八十八條,為二十年來處罰條例首度大翻修。交通委員會昨日也做成決議,本周五前處罰條例審查報告送入立法院議事處,趕在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三讀審查,最快農曆年後公佈實施。 立院交通委員會昨日完成處罰條例第三十六條以後的修正草案審查,最受民眾不滿的逕自照相取締,修訂草案規定,除超速、行駛路肩、違規超車等十項違規行為,照相取締儀器設置地點必須定期於網站上公佈,並在設置地點前一定距離明顯標示。一般道路為測速照相設備一百公尺前,高快速公路則於三百公尺前。 修正草案也加重飆車處分,超過速限六十公里為惡性超速違規,罰鍰新台幣六千元至兩萬四千元;一般道路超速違規罰鍰只有一千七百元。裝設雷達測速器的處罰取消。 引發日本高度關切的大型重型機車遭偷竊後拆卸來台販售問題,修法也特別增加對未認證拼裝車的處罰,罰鍰將高達新台幣三千六百元至一萬零八百元。 處罰條例草案增訂隧道內違規取締不受六公里內或六分鐘行車時間內不得連續處罰的規定,未來行駛北宜高速公路等長隧道路段若違規,罰單可能接不完。 車輛行經人行穿越道不論有無行人通行一律需暫停,且罰鍰大幅提高至一千兩百元。近年深受年輕人喜愛的滑板車等未領牌照動力休閒車亦嚴禁行駛於道路,違者處一千兩百元,設備沒入。 除增列處罰項目,部分項目降低罰鍰或開放。紅燈是原則開放右轉,設置有禁止右轉標誌或標線處則不准右轉,紅燈違規右轉罰鍰從一千八降為六百元。 外界擔心開放紅燈右轉會影響行人安全,交通部常務次長張家祝表示,開放以人車流量較小的非都會區先行推動,交通量高的路口將會立牌繼續禁止右轉。 民眾抱怨最多的停車費逾期罰單,交通部昨日也從善如流,從六百元降為三百元。 |
資料來源:網路上取得 |
| 【聯合新聞網 記者韓青秀/台北報導】 2005 / 01 / 07 (星期五) 交通部從今年起展開新式車牌換發,全國1900萬輛汽機車車牌號碼全面變動,交通部公路總局建議,由於國 人對於車牌號碼有「四」數字,發音接近「死」感到不吉利,此次換發車牌將順應民情,不製作號碼尾數 有「四」的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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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廣新聞網 】 2005 / 01 / 07 (星期五) 使用多年的汽機車牌照,從今年七月起,將開始陸續全面換發,估計將花四年時間完成全部汰換,交通部今天敲定:新的牌照將採用「反光、防偽」材質打造之外,也將增加「號牌標籤」,貼在前座右側擋風玻璃上,希望藉此杜絕偽造。不但如此,民眾持用的行車執照,也將配合全面換發,新的行照同樣擁有「防偽」功能,這次大規模換牌,估計將耗費新台幣二十億元以上。(彭群弼報導) 交通部下午開會討論牌照換發,將加快腳步,目前除了各個車種的牌照顏色還沒有敲定之外,其他大致都已經底定,公路總局今年度也編列了新台幣四億元的預算執行。 交通部路政司長李泰明表示:新的牌照將從七月一號起正式換發,為了徹底解決偽造車牌問題,將三管齊下:包括配合換發新的行車執照,包括紙張的材質,封面的膠套,護貝都有防偽造的設計,其次,汽機車的牌照本身,將擁有防偽造以及反光功能,第三招則是針對汽車部分,將針對自用小客車,增加發給印有車牌號碼的:「牌照標籤」貼紙,貼在右前方的擋風玻璃上,警方可以輕鬆的從正面觀察車牌號碼兩者是否相符。警方認為:貼紙與車身結合,將有助於防止偽造。民眾如果玻璃被打破,貼紙遭到破壞,可以申請補發,每張工本費五十元。 今年七月起,從包括遊覽車在內的大型車及計程車在內的小型營業車優先開始換發,合計有11種,都是數量較少的特種車輛,明年起,開始換發自用小客車及重型機車,預估要花兩年,民國九十七年則是換發輕型機車,民國九十八年,則是進行所有應該換發卻沒有換發車輛,結束之後,所有沒有辦理換發的舊車牌,一律註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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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新聞網 】 2005 / 01 / 08 (星期六) 〔記者田世昊╱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修正「使用牌照稅法」,大幅降低兩百五十西西以上重型機車的牌照稅,修正後的機車牌照稅率,將比照自用小客車使用牌照稅率,依汽缸總排氣量大小訂定牌照稅額。 根據通過後的「使用牌照稅法第六條附表三」規定,汽缸總排氣量在一百五十西西以下機車,仍維持免徵牌照稅,一百五十一西西到兩百五十西西機車,牌照稅也維持一千六百五十元,但兩百五十西西以上重型機車,牌照稅就大幅調降,兩百五十一西西到五百西西機車則由過去五千四百元降低至二千二百元,五百零一西西到六百西西機車由過去一萬零八十元降為四千五百元。 過去六百零一西西以上機車一律課徵二萬三千零四十元,在修法後,則增加三個課稅級距,六百零一西西到一千兩百西西為七千二百元,一千兩百零一西西到一千八百西西為一萬兩千元,一千八百零一西西以上為兩萬三千元。 在法條三讀通過後,立即有重型機車業者到立法院表達感謝,同時呼籲政府能仿效先進國家,開放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的路權。 |
資料來源:網路上取得 |
| 汽機車行進中 未開車燈 600元 未於轉彎專用車道轉彎 600元 側坐•三貼•超載物品 300元 禁臨停處(如黃線) 300元 停在殘障車位 1200元 紅線併排 機車900 汽車1200元 未帶駕•行照(找別人開) 300元 前座未繫安全帶 3000元 未保持車距 3000元 事故阻礙交通 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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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鴻機車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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